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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系统政务信息化评优活动的通知
教语信司函[200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语委办公室(语言文字工作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语委办公室:
为落实《教育部2003年工作要点》的精神,加强中国语言文字网站建设,推动语言文字工作系统的政务信息化,我司决定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系统政务信息化评优活动,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的信息化建设进行评优。通过本次活动,逐步把各地语言文字网站(页)建设成为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实现语言文字管理工作和语言文字应用研究网络化的平台,成为向社会提供咨询和信息服务的平台;实现地方语言文字网站(页)与中国语言文字网及其他相关语言文字网站的资源共享和信息交流,加强各地方网向国家网的信息传送工作,使语言文字工作系统各网站(页)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推动地方语言文字工作的办公自动化。
评优拟于8月底进行。请各地依照《语言文字工作系统政务信息化评优标准》(见附件1)先进行自评(自评表见附件2),我司将在
各地自评的基础上,组成评比委员会,并按照《语言文字工作系统政务信息化评优标准》评出前十名,评优结果将于10月份召开的全国语言文字信息化工作会议上公布。请各地语委办(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切实落实2003年度语言文字工作会议(天津)和2002年11月在上海举办的“全国语言文字网站建设与管理研讨班”的精神,创造性地做好参评的各项准备工作。评优申报材料请于8月10日至8月20日以电子文本形式报送。申报材料包括:
①
各地语言文字网站(页)建设的基本情况(应注明网址);
②
栏目设置情况;
③
网站(页)运行管理制度、向中国语言文字网传递信息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④
今后的发展规划(包括地方语言文字工作办公自动化的发展规划);
⑤
自评表。
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计划单列市语委办可自愿报名参加。报名及申报材料须经省、自治区语委办复核后报送。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计划单列市将合为一组进行评比,评优标准同前(见附件1)。请各省、自治区语委办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所属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计划单列市语委办(语言文字工作机构),鼓励有关城市报名参评。
本次评优活动委托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具体承办。
联系人:于桂英
电话:(010)65592939
传真:(010)65281121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内南小街51号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
邮编:100010
电子邮箱:yugy@china-language.gov.cn
联系人:易军
电话:(010)66096726
传真:(010)66096725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
邮编:100816
电子邮箱:yijun@moe.edu.cn
附件1:语言文字工作系统政务信息化评优标准
附件2:语言文字工作系统政务信息化自评表
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
2003年3月31日
附件1
语言文字工作系统政务信息化评优标准
一、地方语言文字网站(页)建设(70分)
1.基本功能健全(15分)
①
能够向社会提供语言文字工作的相关方针政策、规范标准(5分);
②
能够反映语言文字工作进展情况(5分);
③
能够向社会提供咨询和信息服务(5分)。另有其他功能的,酌情加1-3分。
2.有地方特色(15分)
①
能够反映本地语言文字工作的基本状况(5分);
②
能够基本反映本地语言文字应用的自然面貌(5分);
③
能够反映本地语言文字教育、学术研究和语言文字工作宣传等状况(5分)。
3.信息量大(10分)
网上信息量丰富(10分);其他(5分)。
4.信息更新及时(10分)
语言文字方面的重要信息能够及时反映(如重要的语言文字工作动态及时上网、网站内容经常进行充实完善等)(10分);基本做到信息及时更新(5分);连续一个月未进行信息更新的,不得分。
5.差错少(5分)
差错有三种类型:
①
内容错误(如政策性错误、报道失实等);
②
语言文字差错(BBS除外);
③
技术失误(如链接错误等)。差错少(5分);差错较多(3分);有政策性或原则性错误的不得分。
6.信息责任制度落实(10分)
①
有确保信息安全、准确的信息责任制度和保证网络安全的技术措施(5分);
②
能够落实信息责任制度和网络安全措施(5分)。
7.页面有创意(5分)
包括栏目设置、色彩搭配、音乐、动画、字体等方面。页面设计新颖、有创新,能够给人留下深刻印象(5分);其他(2分)。
二、对中国语言文字网的支持(30分)
1.向中国语言文字网提供信息(20分)
本项以中国语言文字网提供的统计数据为依据,不进行自评。
报送字数 有效字数
得分=20×(------------
×30%+ ------------ ×70%)
最高报送字数 最高有效字数
报送字数为各地在统计时间内(2003年4月1日至8月1日)向中国语言文字网提供信息的字数;有效字数为被中国语言文字网采用的字数。
最高报送字数为在统计时间内向中国语言文字网提供信息字数最多的地方所报送的字数;最高有效字数为被中国语言文字网采用字数最多的地方的字数。
2.有中国语言文字网信息员(5分)
已向中国语言文字网报送信息员名单(5分);其他不得分。
3.与中国语言文字网链接(5分)
已与中国语言文字网做相互链接(5分);未链接或单向链接的不得分。
三、地方语言文字工作办公自动化的发展规划(用于评分参考)
地方语委办已制定地方语言文字工作办公自动化发展规划的,在得分相同时,排名靠前。
语言文字工作办公自动化包括公文管理和事务管理电子化等方面的内容。目的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造、优化和完善语言文字工作的业务流程,不断提高各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的工作效率和综合决策能力。
附件2
语言文字工作系统政务信息化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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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比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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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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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方语言文字网站(页)建设(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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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功能健全(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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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地方特色(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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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息量大(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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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息更新及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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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错误率低(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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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信息上网制度落实(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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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页面有创意(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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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中国语言文字网的支持(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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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中国语言文字网信息员(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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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中国语言文字网链接(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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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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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自评表评分项目不包括“向中国语言文字网提供信息(20分)”一项,满分为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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